曾罹患血液或腫瘤相關疾病,結束治療後,定期的回診追蹤十分重要,檢查疾 病本身是否有復發,與治療後是否有併發的症的發生,通常是治療結束後的兩 大重點。
(1). 追蹤癌症是否復發或變化
癌症的追蹤檢查會因為疾病種類、病情程度、治療結果等因素來評估該多久做 一次,通常建議如下:
1. 如果疾病已經轉移或擴散,必須每隔一至三個月就追蹤一次。
2. 如果疾病已經完全緩解,而且體內找不到任何病灶,相關的鞏固性治療也都 完成,那麼您可能只要三至六個月追蹤一次就可以了。
3. 如果疾病已完全緩解(完全找不到癌細胞),頭兩年至少還是得每三個月追蹤 一次。
4. 到了第三至五年,至少再每半年追蹤一次。
5. 若到了五年以上,則至少半年至一年追蹤一次即可。
(2). 追蹤治療的併發症
1. 如頭部有接受放射治療,一定要定期追蹤內分泌的情況。
2. 大部份的藥物,會隨時間而代謝掉,但有些藥物會造成心臟,肝臟,腎臟, 或肺臟的影響,所以一定要定期追蹤。
一般說來,早期的癌症復發或併發症可能沒有症狀,所以癌症追蹤檢查不能懈 怠,這樣醫師才能協助您偵測出疾病的變化或治療的併發症,以期早期發現, 早期處理,而當有任何您認為不對勁的症狀出現,都應該立即請教您的醫師。